信息级别: | 正常 | 受理单位: | 市城管局 |
发布类别: | 我要建议 | 处理状态: | 已办结 |
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:
尊敬的领导您好,位于佛子岭路与南华路交汇处西北(城北小学南校斜对面)家家福超市、香格里拉浴场屋顶的LED广告大字,经2017年7月17日致电致电贵局咨询,由贵局广告支队责令拆除,并暂时存放于商铺屋顶(部分与居住用房连接)。
首先,感谢贵局为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做出的贡献。另外,因我家属低层住户,饱受低素质住户高空抛物与物业不作为的困扰;废旧广告字及支架的暂存点影响到垃圾的清理,故恳请贵局领导、同志可以出面协调,将废旧广告字及支架进行清理或向东移动。为感!
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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